大悟:健全河湖长制 实现山水“长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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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客户端讯(通讯员张韩猛、张伟)近年来,大悟县按照中央、省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》和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制定《孝感市全面推行河(湖、库)长制工作实施方案》,大悟县委、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推进河库长制工作会议,印发了《大悟县全面推行河(库)长制工作实施方案》及多项规章制度,在河库长制建立、推行、督查、管理、考核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,切实加强了全县推进河库长制工作。
今年年初,大悟县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《关于调整县级河(库)长责任分工的通知》,对该县县级河库长和联系部门进行了优化调整,设第一总河库长1名,总河库长1名,县级河库长13名,县级河库长联系部门14个。各乡镇、区设立乡级河库长150名、村级河库长246名,从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河库长网络体系,为推动河库长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。大悟县所有河流水库均实现了河库长制全覆盖,各级河库长严格按照巡查频次要求,开展日常巡河巡库,以制度之力,促河库之治。县河长办积极贯彻落实“河长+警长”“河长+检察长”“联合河长制”等机制,多部门配合,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河道四乱违法行为。
2023年以来至今,大悟县河长办联合检察院、生态环境局开展明察暗访4次,督办解决各类涉河“四乱”问题83个,发布督办函5期,提醒函11件,打出了一套治理河流的组合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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